有关特定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方针

三井不动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认为,安全而妥当地努力做好个人号码及其他特定个人信息(以下简称“特定个人信息等”)处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本公司将遵照以下基本方针,切实保护特定个人信息等。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方针等

本公司遵守适用于有关特定个人信息等的法律法规、方针及其他规范。

2.利用目的

本公司对收集的特定个人信息等,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1. 对于商业合作伙伴等的特定个人信息等
    • 有关房地产交易的付款记录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 有关信托受益权交易的付款记录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 有关报酬、费用、合同金额以及奖金的付款记录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 有关分红等的付款记录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2. 对于本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等的特定个人信息等
    • 【税务】
    • 源泉征收票(预扣税凭证)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 有关财产形成(勤劳者财产形成促进制度)的申报书、登记表及申请书等的提交事 务
    • 有关新股预约权的权利行使调查录等事务类文书制作
    • 【社会保险】
    • 健康保险与厚生年金保险(养老保险)的文书提交事务
    • 雇用保险(失业保险)与劳灾保险(工伤保险)的文书提交事务
    • 国民年金第3号被保险人(被抚养的配偶)相关资料的登记事务

3.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事项

本公司为了防止特定个人信息等的泄漏、遗失或毁坏等,将妥善管理特定个人信息等,整顿完善组织体制及公司内部规则,并在遵守以上事项的同时,还将在物理和技术对策等方面健全为防止发生泄漏等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

4.委托处理

本公司在委托第三方处理特定个人信息时,将按照适用于特定个人信息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做好特定个人信息等的安全管理,对该第三方进行必要而切实的监督。

5.有关质疑和投诉处理的窗口

本公司将针对在特定个人信息等处理上产生的质疑或投诉等问题,专设以下窗口,适当、诚实、迅速地进行应对。

有关商业合作伙伴 三井不动产株式会社 会计部
电话: 03-3246-3115
受理时间/平日10:00〜17:00(午休除外)
有关本公司员工(包括其抚养的亲属) 三井不动产株式会社 人事部
电话: 03-3246-3100
受理时间/平日10:00〜17:00(午休除外)

制定日:2016年1月1日